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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
“法治观测点”和“法治观察员”制度

  本报讯 “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存在多子女推诿赡养老人等现象。”“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存在诱骗养老金等行为。”……近日,区司法局在河图、木凉等乡镇收集“法治观察员”和“法治观测点”意见时,大家踊跃发言,及时反馈收集到的群众法治意见和建议,希望得到尽快回复和落实,切实解决群众法治急难愁盼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挥法治在助推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效能,从去年开始,我区便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法治观测点”和“法治观察员”制度,建立常态化法治督察工作平台,打造基层“法治哨点”。

  建立12个“法治观测点”。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基层服务平台等设立12个“法治观测点”,主要负责收集和反映本领域存在的法治问题、全区立法(规范性文件)执法司法守法工作制度和措施在本地区或本领域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需要区委依法治区办统筹推进的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工作中重大法治事项,以及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或者舆情突出的重大法治事件,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小事、难事、身边事等,为全区法治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

  设立149名“法治观察员”。建立了一支包含“两代表一委员”、“一庭两所”负责人、公益诉讼观察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行政执法监督员、网格员在内的长期参与从事法治建设观察工作、法律服务、与基层群众打交道较多的12类、149名“法治观察员”队伍,具体负责收集区域内法治问题线索、整理上报法治问题情况和信息等,力求多视角观察法治建设情况,为解决法治问题提供意见建议。

  “‘法治观察员’在反馈问题时,我们采取定期反馈与实时反馈、集中座谈与个别访谈相结合。”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通过面对面交流、座谈等方式,观测点每半年至少反馈1次信息、观察员每年至少反馈1次信息,既保证工作质量又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同时,充分运用微信、电子邮箱,实时收集问题建议。“法治观测点”“法治观察员”收到群众直接反映的法治领域信息,按照“收到信息——甄别过滤——调查核实——提出方案——向上反馈”流程进行处理,最终形成“发现问题——情况反馈——分类登记——分流处理——督促整改”整套工作闭环,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该负责人介绍,“法治观测点”和“法治观察员”收集的意见作为开展法治督察、法治调研的重要依据和线索,区委依法治区办将各法治观测点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对法治观测点的主管职能部门实行倒扣分制。对能够及时解决的意见建议,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推进落实;对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要求相关单位作出合理解释或提出解决方案,承诺解决时限。对未能良好履行职责的“法治观察员”,区委依法治区办将及时进行清退,并与区纪委监委相关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强化结果运用,拓宽人民群众参与、表达、监督渠道,广纳群言、广集众智,全力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目前,区委依法治区办已牵头分级分片开展培训、座谈会14场,收到法治问题和意见建议78件,经逐一核实审核,归类归项发出工作转办单9件、提示单5件、建议书2件,城区停车治理等14个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其他建议正在推进处理中,效果初步显现。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法治观测点”建议收集、反馈督办等机制完善,培育并用好“法治观察员”,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做深做实法治督察。

  (特约通讯员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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