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定于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举行。根据《南川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民旁听办法》,现将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会期一天。
旁听地点:区商务中心三楼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
二、会议建议议程
听取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区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2023年区级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区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政府禁毒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区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区政府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农业农村委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情况报告的评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部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其他事项。
三、旁听申请时间、地点和方式
申请时间:2024年11月13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申请地点: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南川区新华路5号区人大机关办公楼四楼信息中心)。
申请方式:公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到申请地点填写申请表。
四、旁听注意事项
(一)凡年满18周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南川区居住或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旁听会议。
(二)旁听公民名单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于11月27日上午12: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确认。未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确认的其他旁听申请人,则视为未获批准旁听。
(三)经审定的旁听人员凭本人有效证件,在会议举行20分钟前进入会场,领取公民旁听证、会议材料、建议意见专用纸和旁听须知等,凭旁听证在指定的席位就座,并严格遵守旁听须知的各项规定。
未尽事宜,请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71661001
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