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7日 星期二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巡回法庭进院坝
乡音释法护青山

  本报讯(通讯员 代凤)近日,楠竹山镇谢坝村,国徽高悬,法槌清响。一场特殊的审判在村民家门口进行——涪陵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公开审理韦某某失火案。一百余名镇村干部群众围坐旁听,这场“搬”到田间地头的庭审,与紧随其后的乡音普法深度融合,成为当地创新森林防火宣传的生动实践。

  几张方桌拼成审判席,几排长凳坐着乡亲,国徽在农房白墙前格外庄严。这场设在谢坝村的巡回审判,让村民首次“零距离”感受司法全过程。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因违规野外用火引发山火,已构成失火罪。结合其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法庭当庭作出判决。庭审过程中,区检察院公诉人与审判人员结合案情开展了现场普法。

  “以前总觉得烧点秸秆、田坎草不算大事,今天亲眼看到判例,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谢坝村村民陈大爷深受触动,“以后自己不仅要守规矩,还要提醒身边人。”

  庭审结束后,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就地开起了“普法院坝会”。不用讲稿、不讲术语,他用当地土话聊起“火烧山”的惨痛教训,用身边案例解说防火条例。“一根烟头能毁千亩林,一次侥幸可能坐班房”“种树十年功,火烧一刻空”……鲜活生动的方言讲解,配合手势比划,让村民们听得频频点头。“讲得像摆龙门阵,我们都记住了!”村民李婆婆说道。这种“案例+乡音”的方式,把法律条文变成了村民听得懂、记得住的朴实道理。

  楠竹山镇山多林密,防火历来是重中之重。该镇与区林业局共同创建“庭审+普法+教育”三维模式,让巡回审判成为移动的法治课堂。“把法庭‘搬’进村,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让震撼直抵心底。”楠竹山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活动还专门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各村“四职”干部参与,强化基层骨干的法治意识和带头作用。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落实在重庆大地上
   第03版:综合
   第04版:2025我们这一年
接续奋斗启新程 凝心聚力谱华章
巡回法庭进院坝 乡音释法护青山
我区开展养殖屠宰领域 有限空间应急演练
新春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走进乡村
26日起铁路调图 经停南川北站高铁车次有新增
张群:坚守创新“主航道” 做好制造“强材料”
采矿许可证注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