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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买单 人手一份

我区为全体居民购买巨灾保险

  本报讯(记者 盛余多)6月19日,记者从区应急管理局获悉,我区已为全体居民购买了巨灾保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市场运作提供保障的形式,建立起民生综合保险制度,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巨灾保险是指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风险,通过巨灾保险制度分散风险。据悉,此次区应急管理局投保的巨灾保险期限为1年,保险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然人和房屋。

  “只要灾害发生时在南川区范围内,无论是户籍人口、常住人口,还是临时到南川出差、旅游、务工的人员及抢险救灾、救援人员等,都可以获得赔付。”区应急管理局救灾和物资保障中心主任罗皓介绍,符合条件的受灾对象可以向所在乡镇街道进行申请,随后保险公司就会启动赔付程序,确保第一时间将赔偿款送到受灾群众手中。

  巨灾保险基本保障范围包括洪涝、干旱、大风、雷击、冰雹、大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陷等地质灾害及森林火灾、水库溃坝、因农村房屋发生火灾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救助及房屋损失、自然灾害下的居民住房损失,以及上述灾害中因抢险救灾和见义勇为造成的人员伤亡救助,特定人员的临时生活救助。

  其中,自然灾害(含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每人死亡或残疾的最高赔偿限额为15万元,每人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3万元;在自然灾害中因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导致的人员伤亡,每人死亡或残疾的最高赔偿限额30万元,每人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3万元;因见义勇为导致的人员伤亡,每人死亡或残疾的最高赔偿限额30万元,每人意外伤害医疗费最高3万元;农房及自然灾害下居民住房保险的保险金额为4万元。

  巨灾保险还担负临时救助责任。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的人员,可获得每人每天35元补助,最高补偿15天;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须同时具备)的困难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可获得每人每天20元补助,最高补偿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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