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晓娟)日前,区法院在全市率先建立并实施“行民一并审理工作机制”,有效破解行政诉讼与关联民事争议“分案审理”导致的程序空转、效率低下和裁判冲突问题。
9月5日,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关于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实施情况,并发布了首例典型案例。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该机制自运行以来,已成功化解多起争议案件,在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减轻群众诉累方面效能显著。
聚焦审判痛点破解“分案审理”难题
“行民一并审理工作机制的出台,旨在破解行政与民事关联案件‘分案审理’的痛点。”区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秦伟介绍,该机制的落地,标志着该院在行政审判集中管辖改革十周年(2015-2025)之际,实现从个案审理到制度化审理的关键跨越。
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实践中,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及行政裁决类行政诉讼,常伴随合同效力认定、物权归属确认等基础民事争议。传统“分案审理”模式下,当事人需“多头诉讼”,不仅面临裁判尺度不一、程序反复的问题,还加重了诉累,导致司法资源浪费与程序空转。
为此,区法院严格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吸收先进司法经验,结合辖区集中管辖特点,构建起以行民争议实质关联性为核心的一体化审理体系。该机制适用于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存在相互依存、互为因果及紧密逻辑关联的案件,从制度层面打通争议化解“堵点”。
四大创新构建协同体系提升审判质效
据介绍,“行民一并审理工作机制”通过四大创新举措,打造高效协同的审理体系,全方位提升审判质效。
在程序整合与管辖优化上,机制确立“分别立案、统一分案”流程。立案阶段,法院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并案权利,符合条件的关联民事案件(单独编号)与行政案件统一分配至行政庭审理;若关联民事案件非本院管辖,通过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避免案件审理拖延。
专业协同与审理序位方面,机制明确由行政审判法官与民事审判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并确立“基础争议优先审理”原则,在庭前即明确“先民后行”或“先行后民”的审理顺序,确保审理方向清晰、专业适配。
裁判协同与效力衔接上,机制要求行民争议“同时裁判、分别成文”,裁判文书统一标注“行民并案”标识,通过事实互认条款实现逻辑关联;同时设置“可单独或并案上诉”的上诉机制,搭配“标识关联+再审兜底”闭环规则,有效防范裁判冲突。
此外,“实质化解优先”“程序合并、实体分离”“流程优化”“权责一致”四大原则贯穿审理全过程,既保障诉讼效率,又确保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
首案落地显成效提供“一体化解决”样本
机制实施后,区法院成功办理首例工伤认定行政诉讼与工伤保险待遇民事纠纷交叉系列案,生动展现了行民一并审理的优势。
该案中,刘某某、甘某某在建设工程分包项目施工返程途中受伤,人社部门认定其为工伤后,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刘某某、甘某某则另案提起民事诉讼索要工伤待遇。区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主动引导当事人申请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经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将关联民事案件并入审理程序,并依法追加案外责任主体为第三人。
审理期间,合议庭多次协调,最终促成五方当事人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民事调解协议履行完毕,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被诉工伤认定决定,甲公司撤回行政诉讼。“该案既避免了程序空转和多重诉讼,又通过引入第三人、推动多方和解,实质性减轻了群众诉累。”秦伟表示,这既是法院践行“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案例,为类案“一体化解决”提供了可复制的南川样本。
截至目前,区法院共受理并案案件4件,结案率达100%,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