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平
一顿精心安排的聚餐,可能因为餐厅角落的摄像头沦为全网围观的“公开现场”;一次随性的堂食体验,转头就发现自己的身影出现在商家的朋友圈短视频里,换来朋友调侃的问候与满心尴尬。如今,直播、自媒体已成为各行各业的“流量密码”。当营销镜头无视边界、肆意闯入公众的私人场景,这场流量盛宴便变了味道,沦为令人反感的侵权行为。
流量经济的蓬勃发展,本是数字时代的必然产物。商家借助直播拓宽客源、提升知名度,消费者通过短视频获取真实消费参考,这种双向互动曾创造出共赢的商业生态。但当流量焦虑压倒规则意识,便开始滋生乱象:餐厅老板架起手机直播,将顾客的用餐画面当作免费素材;健身房主播怼脸拍摄,把会员的运动姿态当作吸睛卖点;探店博主随机抓拍,让路人在不知情中沦为“背景板”。这些行为看似是商业营销的小技巧,实则是对他人权利的漠视,更是对公共空间边界的践踏。
公众的反感,根源在于对“被曝光”“被消费”的权利侵害。很多商家以“公共场所无隐私”为借口,认为在餐厅、商场等公开区域拍摄无需顾忌,但这是对权利边界的严重误解。我国《民法典》早已明确,自然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不受侵犯,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即便在公共场所,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活动依然受法律保护。食客进店消费,购买的不仅是菜品与服务,更是不受打扰的用餐体验;消费者走进门店,追求的是自在的消费氛围,而非被动成为商家的“流量素材”。此前苏州某火锅店因未经同意直播顾客用餐,被法院判决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这一判决已然明确:商业直播不能凌驾于公民基本权利之上。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无底线的直播营销正在形成不良示范,加剧行业的恶性竞争。与此同时,直播的即时性与隐蔽性,导致监管缺位与维权困难。
规范商业直播行为,绝非否定直播经济的价值,而是为了让行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这需要多方合力、标本兼治:商家应守住伦理底线,将“知情同意”作为直播的前置条件,通过显著提示、书面确认等方式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必要时对入镜人员进行面部遮挡、声音处理等技术保护;平台需履行监管责任,完善直播审核机制,对未经同意拍摄他人的行为设置举报通道和处罚措施,倒逼从业者规范操作;监管部门应细化相关法规,明确商业直播的法律边界,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让违法成本匹配侵权后果;消费者也应提升维权意识,遇到此类情况可当场制止、留存证据,通过投诉或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流量是把双刃剑,既能成就生意的红火,也能刺伤公众的信任。商业营销的本质,是建立人与人之间的良性连接,而非将每一个擦肩而过的路人都视为流量猎物。当商家放下对流量的执念,重拾对消费者权利的尊重;当直播回归内容本身,传递真实价值而非裹挟他人,流量经济才能真正实现商业效益与社会价值的统一。一个让人安心消费、自在出行的社会,远比满屏的流量数据更有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