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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帮你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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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有哪些条件?

  答: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问:如何申请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

  答: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也可直接通过“渝悦·救助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其申请确有困难的,应当主动提供帮助。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

  问:家庭财产状况超过哪些情形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答:家庭财产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低保认定条件。

  (一)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等人均总值,超过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4倍。

  (二)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不含C、D级危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

  (三)拥有出租或自营的商业门面、店铺。

  (四)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普通两轮摩托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等。

  (五)主动放弃合法收益(因向国家捐赠个人财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除外)。

  (六)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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