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华等3位同志辞去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华、殷立成、周超等3位同志辞去重庆市南川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